研究生招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招生 >> 正文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16-09-10    作者:     来源:     点击: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2017年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华大研2016〕4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7年推免工作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小组和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教师代表、相关职能教师组成,共13人。领导小组责任与分工明确,有序开展推荐、考核与接收工作,确保学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小组和考核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蔡振翔
副组长:林庆祥、侯志阳
推荐小组
组长:侯志阳
成员:王焕芝、梁发超、和红、胡正访、王郝京、 刘英英
考核小组
组长:侯志阳
成员:汤兆云、潘新美、姜泽华、王焕芝

二、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GPA(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同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6、外语水平条件:
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艺术、体育类学生可适当放宽。
7、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经学院审查后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
(2)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技术创新或发明、作品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8、对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本科学习阶段取得以下优异成绩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1)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均为前三位)。
(2)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奖项。

三、接收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GPA(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同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6、外语水平条件:
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艺术、体育类学生可适当放宽。
7、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经学院审查后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优先接收:
(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
(2)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技术创新或发明、作品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8、对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本科学习阶段取得以下优异成绩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1)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均为前三位)。
(2)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奖项。

四、推免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阶段
1、报名: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于9月12日17:30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参加9月18日学院组织的推免资格考核选拔。
书面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本科专业)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以及相关获奖证明等。
推免资格考核选拔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专业知识背景、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2、公示并上报推荐名单:经资格审查、能力考核确定推荐名单,于9与19日-9月21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定。
3、学校审定推免生单: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推免生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并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h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确认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二)接收阶段
1、网报培训:研究生院将对所有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的报考指导工作,时间另行通知(分两校区进行)。
2、学院组织复试并拟定接收名单:学院审核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信息,确定复试名单,于10月17日组织推免生(含外校推荐生)进行复试,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本院推免生经推荐阶段面试可不参加接收阶段复试。
经复试确定推免生拟接收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由学校统一发送网上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上网确认。
10月25日前未落实接收学校的,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3、学校审定推免生接收名单: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拟接收推免生名单进行审定,并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h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确认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五、其他事宜

1、我院政治学一级学科、行政管理二级学科皆可接收推免生,不受本科专业限制。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并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院党委对院推免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5-22690552。
5、咨询方式:
电话:0595-22699970,0595-22693551
附件:1.华侨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