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研〔2017〕20号)、《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2020〕64号)、《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8年10月制定)》等精神,现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2.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普通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8年10月制定)》(下简称“学院评审细则”)执行。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从各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等暂不纳入学生干部范畴。
二、评选要求及流程
1.申请者认真如实填写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表,规范“专业”名称,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按照“学院评审细则”进行量化积分计算,进行个人积分公示。
3.公示结束后根据《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名额控制数》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
4.荣誉称号与奖学金可兼得。其中,校三好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普通学业奖)的学生中产生。
三、申请时间及要求
申请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同学于9月25前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荣誉称号评审材料一式一份;成绩单和成果佐证材料均为一式一份)提交到王郁平老师处,所送材料要按照说明填写完整,手续完备,并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760872003@qq.com。
附件:
1.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名额控制数
2.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8年10月制定)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
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19-2020学年)
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19-2020学年)
7.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
8.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2019-2020学年)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