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活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会 >> 党建活动 >> 正文

关于教工党支部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教工党支部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各教工党支部:

经学院党委研究,定于近期进行教工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工作,请各教工党支部按照换届程序,组织本支部党员做好换届工作。

一、换届时间安排

5月31日前,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出新一届支委会委员(含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支部,只推选支部书记1人。将结果及分工报学院党委,院党委审批后正式公布。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条件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2.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有民主作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善于做思想工作。

3. 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育人等工作中做出实绩,得到群众公认,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 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清正廉洁,求真务实,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5. 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满一年, 具有党内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换届大会程序

本次换届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推选支部委员。除因特殊情况请假经批准外,全体党员都要到会,不得无故缺席。

1. 支部大会由换届召集人主持;

2. 与会党员充分酝酿讨论;

3. 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

4. 当选的支部委员进行讨论,充分协商,确定分工(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5. 报送学院党委审批。

四、本次换届的补充说明

1. 原则上,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员(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编入本科生低年级支部,指导学生支部开展工作,其他教工党员不再编入学生支部。

2. 调入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党员同志的支部设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负责。

3. 所有党员党费按原支部一律交至2013年6月,以后党费向新的支部缴纳。

4. 各支部在2013年6月内完成交接工作。新支部将于2013年7月起成建制运行。

特此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